日前,遼寧省科學技術廳下發(fā)了關于組織開展推動本單位科技成果在省內轉化獎勵的通知。按照《關于印發(fā)“興遼英才”政策措施操作細則(試行)的通知》要求,對遼寧省企事業(yè)單位積極參與校企合作、項目對接等推動科技成果在省內落地轉化,經(jīng)濟社會效益顯著的,給予資金獎勵。
具體申報有關內容如下:
申報主體:
省內高校、科研院所或企業(yè)(包括科技服務機構)。
獎勵標準:
對推動本單位科技成果本地轉化績效突出的單位,一次性獎勵20萬元。
獎勵條件:
1.設有負責成果轉化工作的專門機構和人員,制度健全,運行規(guī)范,服務能力強。
2.積極組織開展和參與各類科技成果轉化活動。
3.推動本單位科技成果在省內轉化,經(jīng)濟社會效益顯著。
4.已獲獎勵的單位3年內(含獲獎當年)不可再次獲得獎勵。
有關要求:
各市科技局及沈撫示范區(qū)產(chǎn)業(yè)創(chuàng)新局組織域內高等學校、科研院所和企業(yè)進行申報,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初審推薦。沈陽、大連推薦名額不超過3個,其余各地推薦名額1個。
各申報單位通過登錄“遼寧省科技創(chuàng)新綜合信息平臺”(https://service.kjt.ln.gov.cn),進入“應用中心”模塊,點擊“申報進行項”進行相應申報。請申報單位于2026年3月18日前完成申報材料的填報提交(二級用戶填報,一級用戶審核提交),推薦單位于2026年3月20日前登錄系統(tǒng)完成審核推薦。
審核/唐佳菲
主編/徐一茗 編輯/孟慶悅
來源:遼寧省科學技術廳

